廣清產業園管委會,高新區企業服務局,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單位(企業):
根據《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和2021年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工作的通知》(粵工信融資函〔2024〕22號)(附件7)要求,現就組織開展2024年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和2021年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條件和標準
(一)應在清遠市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21〕300號);
(二)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及以上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以上統稱合規經營);
(三)堅持企業自愿原則,滿足所申報類型的企業評價認定標準。
二、組織實施
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復核),按 照《廣東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執行。
(一)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
企業按屬地原則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簡稱“培育平臺”),填寫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上傳相關佐證材料,完成自評。
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登錄信用中國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企業合規經營情況,對企業自評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初審,并加具意見報送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對通過初審的創新型中小企業進行審核、實地抽查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報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告為創新型中小企業。
(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
企業按屬地原則登錄培育平臺,填寫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表、上傳相關佐證材料,完成申請。
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登錄信用中國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企業合規經營情況,對企業申請材料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預審,并加具意見報送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對通過預審的企業申請材料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初審、實地抽查,通過的向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推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組織對企業申請材料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審核,組織公示,公示無異議的,認定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根據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規定,企業應先被評價為創新型中小企業后才能申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三)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
本次復核對象為我省2021年認定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非本批次的請勿申請復核。企業按屬地原則登錄培育平臺,填寫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表、上傳相關佐證材料,完成復核申請。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照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要求,完成相關復核工作。參加復核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可不進行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
三、其他要求
(一)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從落實制造業當家、推動高質量發展高度,重視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工作,加強政策研究,加大新細則宣貫力度,確保企業了解掌握申報要求。要通知到每家2021年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逐家給出復核意見,并填寫復核匯總表。
(二)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切實擔起責任,精心組織評價、認定和復核工作,對照標準要求,嚴格審核把關。
(三)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復核),企業一律不需提交紙質材料,只需在培育平臺進行線上申報,并根據對應佐證材料清單,按順序制成一個PDF文件上傳。根據有關要求,申報企業2023 年度的審計報告需在監管平臺http://acc.mof.gov.cn 完成報備并賦碼。
(四)根據省安排,今年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復核)各開展一次。請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8月27日前報送創新型中小企業推薦文,并附評價匯總表;9月18日前報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復核)推薦文,并附認定(復核)匯總表。
(五)符合創新型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要求的可同
時申報,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不得以創新型結果未公布為由,限制企業申報或不予審核。
附件:1.2024年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匯總表
2.2024年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匯總表
3.2021年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匯總表
4.真實性聲明和合規經營承諾
5.佐證材料清單
6.戰略性產業集群及對應行業
7.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和2021年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工作的 通知(粵工信融資函〔2024〕22號)
清遠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7日
(聯系人:劉柏麟,聯系電話:0763-3530201。)
上一篇:
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和2021年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韶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和2021年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工作的通知
原文鏈接:
免責聲明:
本站(華夏泰科)部分信息來源于有關部門官方公示信息,本站進行整理發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權,請提供權屬證明,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
TOP
客服
電話
微信